15/07/2013
《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贸易协定》(下称《协定》)的谈判于本周移师至马來西亚进行,国际医疗人道救援组织无国界医生敦促参与谈判的国家,删除《协定》中所有会阻碍病人获得价格可负担药物、窒碍仿制药生产、以及限制各国政府通过法律保障公众健康利益的条款。
马来西亚艾滋病理事会的拉赫曼(Fifa RAHMAN)说:“刚于两星期前举行的国际艾滋病协会大会前夕,马来西亚政府作出郑重承诺,拒绝《协定》中会增加马来西亚人的药价的有害条款。马来西亚人购买抗艾滋病毒药物所缴付的价格,目前已是发展中国家中最高的。”她续说:“我们需要所有参与谈判的国家,包括澳洲、新加坡、文莱、越南,不仅发出同样强烈的保护公众健康的承诺,也要保证协议中的技术细节能切实履行他们对于全球公共健康的原则承诺。”
参与谈判的国家正备受压力要确定协议内容,没有多少时间去修改有缺陷的《协定》条文,包括由美国提出的一系列建议,例如延长对于高价药物的垄断期,以及延迟价格可负担的仿制药品的出现。知识产权的限制性条款,将会严重妨碍在亚洲不同国家药物生产商向发达及发展中国家提供价格可负担的药物;设立新的专利壁垒以限制仿制药的生产及分销,便是例子之一。
无国界医生“病者有其药”项目驻美国经理圣胡安(Judit Rius SANJUAN)说:“《协定》里提出的新限制,使许多亚洲国家在提供仿制药及制药所必须的药用活性成分方面,所起的关键作用正在受到威胁。”她续说:“《协定》会威胁着全球可负担治疗的供应,成为其束缚,这将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病人、治疗提供者及制药商造成严重影响。”
同时, 美国推动的一系列条款促进了所谓的“常青”手法的运用,即制药企业通过多种手段,使药物专利的垄断保护期超过20年,令病人难以获得价格可负担的药物。例如,一些企业就某单一药物,获得了多个二次专利权,因而即使原有药物成分的专利过期,其余一系列专利仍生效并阻止价格较平宜的仿制药的采购。签署《协定》的国家将不得不修正其本国的专利法,以符合最终《协定》中的任何条款。一旦签署了美国目前推动的提案,各国若要限制“常青”手段的滥用情况,将面临极大挑战。
印度是其中一个国家,通过其专利法的部分章节(第3(d)条)限制“常青”,以阻止药厂通过对现存药物进行修订、而这些修订并不会改善治疗效能,从而获得另一个20年的专利期。瑞士制药公司诺华(Novartis)曾对印度政府专利法提起诉讼,该诉讼持续了7年,今年4月,印度最高法院驳回了此项诉讼,该决定再次确认了印度法律对于维护公共健康的重要性。
然而,一旦《协定》获得通过,类似以公共健康为本的法律,比如第3(d)条,在《协定》的签署国家内将不获允许,这使制药企业更加容易延长市场垄断,延迟价格可负担的仿制药品的出现。
圣胡安说:“就在两星期前,公共卫生专家在国际艾滋病协会大会上发出警告,指《协定》将提高艾滋病药物的价格。国际艾滋病协会主席回应时亦强调,‘提供廉价仿制药已成为许多国家成功应对艾滋病的基石’。”她续说:“国际艾滋病协会主席进一步促请参与谈判的国家‘考虑公众及个人健康第一,利润第二’,并敦促增加谈判的透明度。更重要的是,增加‘一项公共健康豁免条款,以允许所有国家能可持续地获得救命药物’。”
“因为要赶在尽快落实《协定》,政治压力势将逐步增加,并对公共健康有害的条款加以确定。故此,谈判国要修改《协定》内容必须在此之前,而最佳的时机就是现在,就是此轮谈判之中。”
*参与《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贸易协定》的国家目前包括美国、澳洲、 新西兰、智利、秘鲁、文莱、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加拿大及墨西哥。日本将在此轮谈判最后一天加入,并将全程参与今后几轮谈判。其他国家也对加入表示兴趣。令人忧虑的是,参与谈判的国家表示《协定》将成为未来全球贸易协议的样本,这将开创一个有害的先例,并将影响到更多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