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保障获得可负担的药物并防止药物专利被滥用
对于瑞士制药公司诺华(Novartis)就印度专利法入禀法庭一案,在德里的印度最高法院日前终就这宗长达7年的诉讼作出判决,维护印度专利法。无国界医生于周一(4月1日)表示,法院这里程碑性质的裁决,对需要获得价格可负担的药物的发展中国家病人而言,是一重大胜利。
无国界医生(国际)主席卡云勒卡亚医生(Dr Unni KARUNAKARA)说︰“对于依赖来自印度的可负担药物的数以百万计发展中国家病人和医生,以及无国界医生等的治疗机构来说,这真如释重负。”他续说︰“最高法院的裁决令我们现在极度需要的药物较难获得专利。这是对诺华和其它跨国制药企业的一个最强烈讯息,就是他们应该停止寻求攻击印度专利法。”
为符合国际贸易规定,印度开始向药物颁发专利,但在设计其专利法时,设立保障条文——包括条件中的第3(d)条,以防止公司滥用专利制度。第3(d)条防止公司通过修订现有药物来获取专利,以便永远延续垄断情况。
诺华最先于2006年,就2005年设立的专利法,将印度政府告上法庭,目的是为自己的产品,争取较印度法律所赋予的、更广泛的专利保护。在钦奈高等法院的首轮诉讼上,诺华指该法案没有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以及触犯了印度宪法。诺华在2007年败诉,但随后上诉到最高法院,试图削弱对该法律的阐释,抽走条例中最关键部分。诺华的所有指控都已被最高法院驳回。
无国界医生“病者有其药”项目驻印度的经理孟甘妮(Leena MENGHANEY)说︰“诺华对印度专利法中保护公共健康的第3(d)条的攻击已然失败,印度的专利办公室应该将此视为一个清晰的信号,该法例必须严格执行,轻率、不严谨的专利申请应该被拒绝。”
尽管诺华反复攻击第3(d)条的意图在于确保可在印度获得更多专利(包括就现存药物),该公司也提出了是次裁决就药物创新的资助这更大问题,所可能带来的影响的关注。
卡云勒卡亚医生说︰“目前,药物创新的资金来自专利垄断下的高昂药价,无法负担这些价格的发展中国家病人和政府便为此付出代价。”他续说︰“与其想方设法扭曲规则,以寻求旧药的长青专利保护,来滥用专利系统,制药业应该集中在真正的创新上。政府也应该发展出一个框架,使药物的研发得以用另一方式进行,而药价又是病人可负担的。这场对话需要进行,我们邀请诺华成为解决方法的一部分,而不是成为问题的一部分。”
02/04/2013